公司购买的手机4320元,如何入账?

很多会计师经常问同样的问题,那就是公司是如何购买手机的?我们的文章来给大家分析一下。
 如何入账
  专家回复
  也应该分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
购买用于日常经营管理的手机,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增值税中扣除,计入当期费用。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4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元
  贷:银行存款 4320元
  注意:
由于移动电话的迅速升级,一般不建议将其列入“固定资产”,而可列入本期的损益。
  第二种情况:
2、 用途:企业购买的手机,用于给员工发福利,并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计入职工薪酬,不得抵扣增值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4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元
  贷:银行存款 4320元
  再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32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10元
  注意:
手机当福利发放职工,属于个人性福利,应入当月工资代扣“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第三种情况:
3、 企业购买的手机,随机当做礼品送给客户,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计入业务招待费,不得抵扣增值税。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 4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元
  贷:银行存款 4320元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 32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10元
  注意:
买手机随机作为礼物送给客户,属于商业娱乐,应该“其他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的20%。
  第四种情况:
4、如果企业购买的手机,取得的发票购货方名称为个人的,属于个人消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不得计入公司费用。
  政策参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包括()。
一般情况下,对纳税人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是个人通信和娱乐消费支出。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服务。
(三)成品、加工、维修、运输服务所消耗的产品、购买的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的异常损失。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建造、改建、扩建、修缮、装修房地产,均属于在建房地产项目。
三、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财税[2011] 5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的企业促销展业礼品总局的通知”:
  通知还明确了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三种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 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
三。企业根据消费积分向累计消费达到一定数额的个人反馈礼品。
该文件明确规定,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以下三种情形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 20% 的186 降低税负 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单项选择题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 )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服务、出租或者经营而持有并使用12个月以上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工具和工具。